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

深化全省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

闽政办〔2024〕18号

各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,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,省人民政府各部门、各直属机构,各大企业,各高等院校:

为进一步打造优质产业空间载体,推进新型工业化,形成新质生产力,经省政府同意,现就深化全省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工作,提出如下意见。

一、工作目标

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,坚持实事求是,以项目定载体,以需求定规模,立足存量优化,突出政策鼓励、典型引路,厚植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载体。培育一批数实融合应用场景、一批新型投资建设主体、一批优势招商运营机构,着力降低项目落地周期,降低企业建设成本,降低企业环保和安全风险,提高土地和厂房使用率,提高产业链集聚度,提高园区配套水平。促进园区空间布局更加合理,产业生态持续优化,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,将工业园区打造成为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、培育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平台和县域经济的发展引擎。

到2027年,园区新改扩建的标准厂房和配套设施类项目容积率不低于2.0、产业类项目容积率比《福建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(2013年本)》容积率指标控制值提升20%以上、亩均税收在现有基础上增长50%以上,县(市)规上工业企业入园率提高20%以上。

二、重点任务

(一)实施规划引领行动

1.国土空间规划引领。立足区域特点、产业基础、资源禀赋、环境承载能力和实际需求,以效益优先、集聚发展、绿色集约为导向,优化园区空间布局,适时修编园区总体规划并开展规划环评,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、国土空间规划、相关产业发展规划等有机衔接。[责任单位:各设区市人民政府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,省自然资源厅、商务厅、科技厅,省工业(产业)园区发展工作联席会议(以下简称省联席会议)其他成员单位。以下均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,省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依职责分工指导,不再列出]

2.产业发展规划引领。统筹园区产业发展规划,每个园区原则上重点发展不超过3个主导产业,聚焦县域重点产业链上下游、集群协作配套,着力打造龙头带动、上下游集聚、大中小企业融通的产业生态系统,形成区域分工有序、相互协作、链接紧密、资源集约和环境保护的产业发展格局。(责任单位:省发改委、工信厅)

3.基础配套规划引领。聚焦园区配套短板,以集约共享、适度建设、企业急需为原则,先行解决已对园区生产造成影响制约的基础配套设施,及时调整建设符合园区发展的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,合理规划布局道路交通、环保安全、新型基建、能源保障等基础设施体系,科技创新、产教融合、标准研制、教育医疗、商贸物流、文体娱乐、住房保障等配套设施体系,完善便民利企的公共服务平台体系,鼓励区域相邻的园区共享共用基础配套设施。(责任单位:省住建厅、发改委、商务厅、科技厅、通信管理局)

(二)实施机制创新行动

4.推动统一管理。创新园区管理体制,统筹园区改造提升工作,推动工业园区进一步整合优化,构建以国家级、省级园区为重要支撑的产业平台体系。鼓励各地探索开展园区星级评价、实施园区统计监测、制定园区建设导则等举措提升园区管理效能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科技厅、发改委、工信厅)

5.实行统一运营。创新园区建设运营机制,鼓励探索“开发建设+招商运营+系统搭建+政策支持+投贷并举+公私联动”全流程专业运营模式。支持培育多种市场主体参与的园区投资建设主体,通过区域统筹、市县协同、近中远期结合、工住商结合、租售结合,以及潜质企业跟投等市场化运作方式参与园区建设运营。在明确自持比例、二次转让条件,确保业态不偏离的基础上,引入专业运营商统一开发建设、对外招商和运营管理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科技厅、工信厅)

6.实施统一招商。深入梳理园区主导产业缺失和薄弱环节,结合区位特点、产业现状、发展规划,绘制产业地图和招商地图,突出以商招商、链主招商、产业链供应链招商、基金券商招商等,通过引培优势园区招商运营主体,着力招引一批带动力强的大项目和有利于产业链填平补齐的“高精尖缺”项目、研发机构、服务机构,加快强链延链补链。(责任单位:省商务厅、发改委、工信厅)

(三)实施产业集聚行动

7.梯度培育优质企业。实施龙头企业培优扶强工程,集中力量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和链主企业。开展数字化赋能、科技成果赋智、质量标准品牌赋值中小企业行动,梯度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、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单项冠军企业。鼓励中小企业深度嵌入大企业供应链、创新链、价值链,与大企业建立稳定的生产、研发等专业化协作配套关系,构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、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的产业生态。(责任单位:省工信厅)

8.推动产业链群建设。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专项行动,依托园区打造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。聚焦补短板拉长板锻新板,编制产业链全景图、技术发展线路图,引导县域重点产业链向园区集中集聚,持续做强县域主导产